环境与生态系大学生党支部2024年上半年入党积极分子选拔标准按以下要求执行:
一、班级初选:由辅导员组织,对符合以下条件的同学进行初选。
1、递交入党申请书满6个月及以上;
2、2023-2024学年度第一学期操行考核为良好或优秀;
3、无挂科(补考及格不计挂科);
4、无违纪。
二、征求意见:此项工作由团总支整体负责。经上述1、2、3、4项初选后、符合1、2、3、4项条件(1、2、3、4项条件为充分必要条件)的同学,需经团支部推优程序。非团员同学采取支部会议征求意见,党员推荐的方式进行。
三、系党支部审核:团总支团内推优及党员推荐后的拟选拔人选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名单上报至系大学生党支部;大学生党支部审核后在系部网站公示。公示后的名单上报系党总支。
四、系党总支审核批准:拟选拔为入党积极分子名单经系学生党支部上报系党总支。经系党总支审核同意后,正式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五、上报上级党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名单需上报学院党委待核、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