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和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中对于职业院校教材选用的工作要求,现对我校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各教学单位所选用的教材(在校生教材)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5天,公示期间如对教材选用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反映。反映情况要详实,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个人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熠妍
电话:0415-2598291 邮箱:lndzjw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