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开展示范专业建设工作,贯彻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12年度对接产业集群省级职业教育示范专业建设项目的通知》,加大专业建设力度,保证完成示范专业建设任务,更好的发挥示范专业引领作用,本着以建设示范专业为出发点,立足于厚德笃学崇实求新的精神,着眼于服务于地方经济的办学目标,经学院研究决定,成立建筑工程技术示范专业建设工作小组。具体如下:
工作小组的职责是全面负责领导建筑工程技术示范专业建设工作,规划制定项目建设任务和工作目标,决策项目建设中的重大事项,研究制订相关保障制度及措施,负责资金筹措、配置和相关政策,组织、管理、协调和监督建设项目的实施,检查、验收项目建设成果,审定相关材料及文件,争取各级部门专家和领导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