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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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责

党委组织部(统战部、党校)部长(校长)职责

1.在党委领导下,主持党委组织部(统战部、党校)全面工作,贯彻落实党管人才原则。

2.负责拟订学院组织工作、干部工作、党校工作年度计划和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3.负责中层领导班子建设。做好中层领导班子的调整、充实、配备和换届工作;推进学院二级管理体制的实施。

4.负责中层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做好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调整交流、教育培训以及考核、考察等工作;积极运用“第一种形态”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做好中层后备干部的推荐选拔和培养教育工作。

5.负责党校的建设与管理,做好党员、干部、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

6.协调党委各部门、各二级党总支的相关工作,组织、协调和推进党内专项学习教育活动。

7.做好对中层干部档案的监督和检查。

8.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制定、实施学院统战工作计划和各项制度。

9.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了解掌握情况,及时解决有关问题。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组织部(统战部、党校)副部长职责

1.协助部长分管党委组织部(统战部、党校)业务,做好具体工作。

2.分管统战部工作,履行好统战部工作职责。

3.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做好基层党组织的设置、调整和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督促、检查基层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和党员教育管理基本制度。

4.负责党员队伍建设。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制订并实施党员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好党员民主评议、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党员信息库管理与维护以及困难党员慰问等工作。

5.负责党校的建设与管理,做好党员、干部、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

6.协助部长抓好党内专项学习教育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织员岗位职责

1.协助分管部长起草组织部门学期工作计划(要点)、总结。

2.贯彻落实院党委的党建方针、政策和有关工作。

3.制定党内学习和党员教育计划,修订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4.定期做好党员民主评议和基层党组织换届有关工作。

5.指导、检查和协助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党员发展工作。

6.做好相关文件的起草、印发、党刊党报的征订下发工作,做好党内统计报表工作。

7.参与有关干部和党校等方面的工作。

8.负责部门业务形成的材料归档上交工作。

9.完成院党委和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