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督导处(科研方面)工作职责
1、负责学院的科研管理工作,制定学院的科研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规章制度等并组织实施。
2、负责指导各部门进行国家级和省、市级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并做好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学院申报国家、省、市级科研成果;组织学院科研成果的技术鉴定与评审工作,组织院级优秀科研成果申报和评定工作;负责指导学院各部门科研成果转化工作。
4、负责学院的科研统计工作。
5、负责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科研考核标准,配合人事处做好专业技术人员年终考核工作。
6、负责组织和举办学术会议和学术报告等活动。
7、负责学院科研工作档案和科研项目技术资料的归档与管理工作;负责学院科研经费计划、核算、使用和管理工作。
8、负责学院科学技术协会的常务工作。
9、负责学院学术委员会的常务工作。
10、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